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28
来源: 生命科学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4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为抓手,加强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管理体系与职责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组全面负责指导本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牵头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并建立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或电子造册。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落实分级分类及安全管理要求,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提交学校国资处备案。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实验室负责判定本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报本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安排
(一)判定实验室类别及风险等级(4月26日——5月10日)
各实验室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组织判定本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报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二)审核确认实验室类别及风险等级(5月11日——5月17日)
各二级单位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知行楼A202)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85567995@qq.com,联系人:姜洪强  联系电话:65161046。
(三)建立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5月18日——5月21日)
国资处汇总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和备案工作,并建立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于5月2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重要提示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进行分级分类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将实验室内的危险源按照类别和可能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辨识、分级评估,进而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
(三)综合实验室内各类别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该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
(四)各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完成后,须严格按照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高质量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
(二)精准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审核实验室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确保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精准落实。
(三)动态管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实行动态调整,当实验室的危险源使用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及时报国资处备案。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pdf (235.23 K).pdf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pdf (284.1 K).pdf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备案表.xlsx (12.79 K).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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